起庄美凤,身形一飘就进了卧室。
…………
下午两点,吃过一顿丰盛的午餐之后,凌云和庄美凤离开了这家酒店。
因为这一趟出来,凌云目标明确,早就做好了救出庄美凤的所有准备,因此他的太虚戒指里,早就预备好了给她买的各种衣服和鞋子,凌云整整放了一个衣柜进去,随便她挑着穿都行。
所以进酒店的时候,庄美凤穿的是道袍僧衣,可她离开的时候,已经是雪白衬衫,蓝色紧身牛仔裤的都市丽人了。
凌云当然也给庄美凤准备了完整的一身乌金魔蚕衣,现在已经在庄美凤的空间戒指里,只是现在用不着,所以庄美凤就没换。
白天再御剑飞行那就太离谱了,因此凌云两人规规矩矩的开车离开,但司机换了人,开车的变成了庄美凤。
“哇,好久没有享受吃大餐,用手机,开车的感觉了,好开心啊!”
刚上了高速,庄美凤就把车开的风驰电掣,直奔鹰潭方向驶去,她现在穿着崭新的衣衫,满面春风,神采飞扬。
两人在酒店里相处的十四个小时里,凌云早已经把他这半年来的所有经历,该说的都跟庄美凤说了,两人倾诉衷肠,言无不尽,现在只等着晚上的伏魔大会召开。
下午四点钟,他们到达了鹰潭市,凌云很快就找到了五名血族奴仆,把庄美凤介绍给他们之后,然后立即询问起了他们修炼的情况。
爱德华刚刚晋级血族大公爵巅峰不久,现在修炼,很长一段时间内只会增强体内的黑暗魔力,不可能再晋级,因此凌云主要是问另外四人。
“尊敬的老板,我们现在其实都已经是高阶侯爵了,能力跟当初的爱德华大公爵一样。”
保罗恭敬回答凌云。
“恩。”凌云点点头,因为自从凌云得到血元珠之后,这血元珠基本上就都在这五大血族的身上,爱德华晋级血族大公爵之后,更是用不着了,这四名血族轮番使用血元珠,他们更有爱德华指点,受益很大。
“那今天晚上,等月亮出来以后,我们找个地方,到时候看看你们四个能不能全部突破到大公爵境界。”
拥有血元珠,凌云修炼玄黄真经早已大成,再加上中秋月圆强盛的太阴之力,凌云感觉帮他们全部突破大公爵境界,绝对不难。
大公爵,是血族的分水岭,能使用的黑暗魔法太多了,可以让血族的战斗力呈几何级数增强!
五名大公爵,起码相当于五个神通境四层巅峰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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