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的内容定下来。
再见面就是京城了,他们要去参会,顺便参观和考察钢城的产业基地,同时完成签约。
李学武压着合同不签,主要还是考虑到日商的身份,以及他们正在谈的那个协定。
这跟港商的处理方式不同,港商那边可以通过东方商贸进行运作,所以提前签了。
而在协定贸易的框架下,轧钢厂要跟日商谈补偿贸易,怎么都得缓一缓。
时间上不是问题,问题是后续的贸易影响,很复杂。
上面的批文确定,轧钢厂这边才能从贸易部拿到补偿贸易的手续,进而开展出口经营。
到那个时候双方才能依照批文签订补偿贸易合同,以及其他代理经销权的协议。
日方也需要在这之前把代理押金交付到港城东方时代银行的账上。
轧钢厂这边按照生产和技术需要,同他们协调需要哪些设备和支持。
基建完成后,设备进厂调试,基本上就能开展生产活动了。
最麻烦的其实不是建设和生产,而是前期的谈判和利益划定。
双方都有合作的意愿,可也有各自的诉求,在复杂的国际形势下开展复杂形式的贸易,本身就是一件很难处理的问题。
因为业务需要,日商希望尽可能多的将生产计划偏向对方,而李学武更希望日商提供其国内最顶尖的电器生产技术。
电器生产很麻烦的,工作电压不同、接电端口不同、尺寸要求不同、商标符号不同……
做国际贸易,尤其是针对代工生产,跟纯出口贸易还是两码事。
人家要求是什么样的,你就得做什么样的,可一个工厂生产多种要求的电器,本身就是在分类。
只要有分化,就会出现计划分歧,你多了,他少了。
日商恨不得工厂投建后全部生产日标的电器,这样他们就能全力完成对市场的营销。
可这样一来对其他经销商就是不公平的了。
所以依照此类问题,电子产业生产线不断地在细化,在提升标准,甚至有的品类分化成了三条生产线。
中标,日标,英标,未来还不知道要多少标。
可能你要说这不就是一转换插头就能解决的问题嘛。
并不是的,这是代工生产,人家拿回去是当自己的货来用,不可能多一道让人质疑的程序。
李学武虽然愿意看到技术和设备多丰富多样化,可也不愿意无限拔高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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