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赶紧恭维道。
“脏事?杀贼救民,不是行侠仗义吗?”
“哦,是我口误。”
众人笑笑,同时看向城下。
在他们眼中,夜晚,就将是城下蚁民的末日。
…………
与此同时,石百丈的大帐之中。
现在他已经有了一只三千人的老营,都是精锐敢战之士,个个有着淬体一到三层的修为。
这就很了不得了。
十万大军,当然是号称,不过大半也都是青壮,是合格的炮灰,能跑得动。
实际上老弱病残在这种流民军中,是第一批被淘汰的。
连石百丈自己的亲娘老子都熬不过去,别说别人了。
他有种感觉,今天晚上,那些城中的高手就该出动了。
这是行军打仗,屡战屡败产生的经验。
也可以说是直觉。
其实没什么玄虚的,虽然他看不清楚敌人有多强,但他能感觉得出来,能看得出来,自己手下的那群流民,多日围城不下,士气已经到了疲惫点。
他相信对手也能看得到,对方不会放过这个时机。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一件事:逃。
带着老营逃,丢下七八万的人,给那些高手们去杀。
等到他们杀累了,回过头来宰杀几个大意的。
他早知道不可能攻陷同辉城的,那他纠集这么多人,来这里是为什么?
刷名声,刷脸,打卡的……
是向天下大派通告:这世间,争霸天下的人物中,有他石百丈这一号人物。
千万不要小看乱世之中名声的重要性。
有名声,哪怕只剩下十几个人,出来一招呼,立刻就是成千上万的人来投,去某个大寨,当下能坐第一把交椅,随即就上演反客为主的好戏。
没有名声,那就没有这个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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