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依旧是打工的模式,凌玥心中有些不情愿,金杜律所的经历已经告诉了她,不能再做打工人了。
不然随时都有可能被老板给踢出门。
但是高远给她描绘出的远景确实让她很满意,而且高远明确表示了不会干预她对律所的管理。
这让凌玥心中一下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我们之间以什么方式合作?”
凌玥想不通,就把问题抛给了高远,或许高远能给她一个满意的答案。
“两种合作方式。”
“第一,你以员工的形式进入远方律所,薪资方面你可以提出来。”
“第二,我们以合伙人的形式开办这个律所,你占一份股份,算是这个律所的创始人。”
高远给出的答案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和凌玥自己想的其实差距不大。
关键就是凌玥不会选择第一种方案,而第二种方案她手中的钱能占据的股份寥寥无几,而且如果后期高远增资扩股,她的股份也会稀释到极点。
“我希望我们之间是第二种方式合作。”
“但是,股份比例该怎么分配呢?我又怎么能保证我的股份不会被稀释掉?”
高远若有所思的看向凌玥。
从凌玥说出已经从金杜律所离职的时候,高远心中已经有了大致的猜测。
如果他没猜错的话,凌玥在办公室接到的电话应该就和她离职有关,所以才有了两人这次谈话。
不过高远并没有因为凌玥离职就对她有所轻视,不然也不会直接把自己的想法都告诉凌玥了。
至于凌玥想要采用第二种合作方式,高远也很乐意,优秀员工拥有部分公司股份,做起事来也会更卖力。
他可没时间和精力去管理律所,况且他对法律方面也确实是一窍不通,外行领导内行这个事情,高远是从来都不会去做的。
真要是那样,要么高远玩命的学习相关内容,做到不精但是懂,要么就是做好赔钱的准备。
这两个情况都不是高远想要的,他最希望的还是当个甩手掌柜,只对结果负责。
“你可以说说你的想法。”
高远再次把皮球抛给了凌玥,倒不是她要试探一下凌玥,而是他真没想好要给凌玥多少股份。
至于股份稀释问题,他也没办法保证,一旦进入正式流程,那所有事情都要按照流程去走,而不是按照他个人的喜好。
如果是那样,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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