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了再说。
没办法,作为第一个加入宇宙的创设角色,李花朝在群体地位上有着天然优势。
而安不尘……
在大多数时候她就像是一个鹌鹑,老老实实地窝在宇宙里,不说话也不动弹。
似乎是冥想,又似乎只是单纯地待着,仿佛这就是她生命的意义。
再看现实,李花朝已经爬到了巨大眼睛的前面,他没有犹豫,抽出扎在肋骨里的骨刺就开始对眼睛进行分割,不多时便将整只眼球摘了下来。
眼睑、眼珠和些许肉眼可见的絮状神经。
这颗眼珠处于穹顶的边缘位置,因此并不算太大,只有头颅大小,中间那几颗眼睛则是足足有磨盘那么大。
李花朝单手捧着这颗眼珠,伸出另一只手挠挠头。
所以摘下来了安装在哪儿?
他想了想,直接放在了自己的头顶,又将絮状神经盖到自己的头上,取两根一左一右最粗壮且长的神经绕过自己的下巴,打了个蝴蝶结固定。
在做完这一切后,李花朝又突然发现这些神经本能般地扎进了自己的脑袋,但并没有下一步动作。
这是……
他稍加思索,运行起体内的暖流,将其中一部分流向自己的脑袋。
果然,在暖流的驱动下,眼睛上的神经开始延长,直到接通大脑。
而这颗大眼珠子也出现了变化,它产生了形变,与李花朝此刻的大光脑袋显得更加贴合,仿佛自古以来便生长在这里。
就像是用电器串联进入电路一样,随着李花朝灌入暖流,这可大眼珠子也睁开了眼睛,将如炬目光射向远方。
看得更远,更清晰。
李花朝在心里做出判断,然后又看向边上那颗眼珠。
他做人一向是公平的,所以这眼珠不但是他一个人有,后面的那些畸形人们也必须有。
于是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李花朝对摘眼睛一事乐此不疲,身后那些畸形人们也因此收获了方向各异的眼睛。
这样一来,无论是看哪里都可以一个念头切换视角。
可惜,他并不能让这些眼睛的视角同时出现在自己的视野之中,一次只能看一个方向的事物。
而摘着摘着,李花朝又盯上了中间那磨盘大小眼珠。
不管带的走带不走,先取出来再说。
李花朝倒立过来踩住天花板,一步一步走向中间的硕大眼珠,按照刚刚的方法又将大眼珠子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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