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是在讲述别人的故事。
“麻烦你描述一下杀人经过。”
“我很久之前就在孙小宁的车上安装了监听器,我想录到她劈腿的证据,让她身败名裂,她欺骗了我哥的感情,我想要为我哥找回面子。后来我发现,王永华经常上这辆车,让我有很多意外收获。
案发那天,我得知道那天晚上他们要一起逛商场,然后去地下停车场私会。我知道机会来了。我跟踪他们到了停车场后,我穿上了雨衣,戴上鞋套,用沾有机油的扳手打死了王永华。然后我又拿起王永华的领带,去另一辆车上勒死了孙小宁。
一切都很顺利,但我忘了车里还有监听器,我还在羞辱王永华的过程中留下了证据。我想要拆掉那个监听器,但它安装在冰箱里面,我一时间没办法拆下。我只能把冰箱带走。那个冰箱体积太大,拿着很突兀,我就找了一辆看起来停了很久的车,用万能钥匙开了后备箱,把冰箱放了进去。
至于我哥那边。我先骗我哥,我要给王永华一个教训,但是需要我哥帮我伪造不在场证明。他同意了,他对我很愧疚,所以总是满足我的所有要求。我趁我哥睡着的时候挠伤他,得到了他的DNA。杀完人后,我又骗我哥喝下了假酒,然后把命案现场拿走的一些奢侈品放到他房间里,伪造他杀人的假象。”
丁壮壮把案发过程描述得很详细,基本与警方推测的一致。
方睿却觉得很反常,丁壮壮不是那种老实顺从的性格,他为什么要交代得那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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