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
言欢没回答:“要问我图个啥,还得说为什么开这家酒吧。”
简楠认真地听着,变换着颜色的灯光就在他们的脸上扫来扫去,让简楠怎么都看不清。
“我以前是干陪酒的,你知道吧!”
“知道!”
“在我刚出来那会儿,大概20岁的时候吧,我爹出事了,欠了四十多万,还是高利贷。”
“那你爹呢?现在怎么样了?”一阵心酸涌上简楠的心头。
“被人打成了植物人,到现在没醒,我妈她照顾着他。”
“四十多万,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或许能拿得出手,可那时候我才20岁啊,大学刚辍学,社会就像是无情的杀人刀一样声势浩大地向我劈来。”
“就记得有一天,妈妈她痛哭着告诉我‘囡囡,对不起,对不起,爸爸妈妈对不起你。’我不记得了,只记得那天浑身都麻木了,妈妈一直在给我道歉,很快我就没钱上学了,然后开始打工帮家里还债,当时我就想‘完了,我的人生全完了!’”
简楠有点心疼,可能是因为欠债,导致了眼前言欢的辍学,他有点感同身受,他想到了自己父亲的死,本在花季的少女却背负着债务艰难地活着。
“一天打几份工都不够啊,我就明白了啊,正常工作根本就还不上这个钱,然后我就被人推荐去做陪酒啊!好多人告诉我陪酒赚钱。”
“一开始我还是守身如玉的啊,不愿意‘出去’你懂吧,毕竟刚开始做这一行嘛,还很矜持,虽然已经做好了心里建设,但每天被形形色色的人点去陪酒,忍受着他们的动手动脚,油腻的大叔,头发稀疏的中年人,把手伸进我的衣服里,每次到家,都几乎恶心地想要吐了。”
“大概进入这个行业三四个月的时候吧,那天乐队有个新主唱,我那天没接到客人,就一个人听他弹唱喝闷酒,然后他演奏完了,下台的时候看到我了,很吃惊,然后他点了杯酒过来和我碰杯,推杯换盏下来我们稍微熟点,他就开始谈天说地地讲他的理想,做歌手,然后出名啊什么的,我不怎么说话,但也不排斥,就这么听他讲,他说‘真好啊,以前她也喜欢就这么静静听他说着。’。”
“后来我喝多了,醉的不省人事,他把我带回了家,然后就那个了你知道吧,我第一次就这么稀里糊涂交出去了。”
“第二天起来的时候我只感觉浑身酸痛无比,最难受的,是脑袋特别昏昏沉沉的,我往四周看,我没穿衣服,他就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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