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贾诩,刘备是欣赏的。
不单单是因为他的名气,更因为他实际展现出来的机敏和军事才能,使得他在军事方面日渐成为刘备重要的助力。
而他所积攒的人生阅历以及不惮以最坏的心思揣测旁人的思维模式,更使得他能为刘备在政治场上的一些决策打上必要的补丁。
所以刘备想要接纳他进入核心圈子,询问他的意见,问问他是不是愿意进入这个圈子。
而这对曾经的老雒漂贾诩来说,不亚于一次灵魂意义上的救赎。
或者说,是一步登天。
在雒阳,没人要他。
回老家的路上,几乎死掉。
回到老家之后,又是无所事事的那么些年,他的精神几乎快要死掉了,快要死在凉州的凄风苦雨之中了。
然后刘备来了,他心中的太阳来了,把他身上的寒意给驱散了。
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面对浑身闪着温暖光芒的刘备,贾诩抿着嘴唇默不作声,忽然,他郑重的下拜,给刘备叩首,然后抽出匕首在自己的三根手指上划了一道口子,用血在脸上抹了两下
“诩身无长物,别无他用,得君侯看重,感激不尽,唯有用性命回报君侯,方不负君侯恩德,如有悖逆,诩必将曝尸荒野,被野狗分食!”
这具备凉州特色的行为给刘备很新奇的观感。
他立刻蹲下身子抽出布巾,给贾诩包扎伤口,又握住了贾诩的手。
“有你这句话,我就有了把性命托付给你的信心了,文和,终此一世,你不负我,我不负伱。”
贾诩咬着嘴唇浑身微微发抖,泪水夺眶而出。
他发誓,这一刻开始,他有了为刘备效死的心。
看到这一幕,众人不胜感慨。
不过韩浩忽然觉得不爽,忽然觉得有种被贾诩超越的感觉,明明他比贾诩的资历要深厚,怎么能输给贾诩呢?
于是他心一横,站起来走到刘备身边,果断下拜,然后咬破自己的手指,用血在自己的脸上划了一道血印子。
“君侯的恩德,如海一般深,今生今世,浩愿追随君侯,绝不背弃,有违此血誓,天人共戮!”
刘备还没反应过来,韩浩的这一举动又让阮瑀感到不爽。
我的偶像,我还没发血誓,你就来了?
你这是不给我面子啊!
我只是刚才没有反应过来而已,你居然敢抢在我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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