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早就被他爹淘汰不用了。
从三岁开始识字,孙梓凯学的第一本书,就是医书,他借着火光,又埋头进了书堆之内。
黄昏之时,他走出贮柜,一声不吭地往门外走去,掌柜的忽然叫住了他,说道:“喂,小子,你可以把库里的东西卖一卖,至少让你有个睡觉的地啊。”
他回过头说道:“都是些书,平常人不读的,卖不了多少。”
“什么书?”
“医书。”
“医书?哦,那确实没人要,你在里面读书啊。”
“背书。”
“呵呵,背了几本了。”掌柜饶有兴致地打量着他。
“都背过了。”
“啊?一共才几本?”
“四百二十一本,还有两个竹卷。”孙梓凯回道。
一旁的伙计笑道:“你吹牛呢。”
掌柜的也笑了,打着手势让孙梓凯离开,孙梓凯一声不吭地走出了门。
接着便来到了一家摊铺前,小摊子做些菜饭,卖给往来之人,孙梓凯远远坐在旁边,不乞讨,不偷夺,店家扔在地上的也不要,等伙计把那些残羹剩饭倒进桶中,他才走过去,趴着捡些能吃的。
街上跑来一群孩子,也都是野孩子,没人要的小乞丐,孙梓凯见到他们,立刻起身就跑。野孩子们大喊着:“抓着他,揍特娘的!”
乞丐们成群成队,他却从来孤身一人,所以,他是所有野孩子欺负的对象。
秋深的时候,蛮人攻入城中,毁了半座城,大宗门派出人手,挽救了局势,接着在底下搜刮一阵后,打着英雄的旗号回去了,可这座本就贫困的小城,流浪乞讨的人更多了,从前的孩子帮,现在变成一群又一群的乞丐帮,可那个孩子,还是孤身一人,几个月内,他已经变得和野猴子一样,眼里没什么光,金屏庄也被蛮人洗劫了,那些对谁都没有价值的医书,早就在大火中被烧成了灰烬。
下雨了,淅淅沥沥着,在两面墙的中间,有一个几尺宽的过道,孙梓凯坐在墙角,没有躲雨的地,他头发都长到了胸前,乱得像缠在一起的麻线,忽地,脚前有什么东西动了,他抬起眼,发现面前原来还蹲着一个小泥孩子,估摸着才刚会走路,穿着开裆裤,露着半个腚,还是个丫头片子,臭烘烘的,静悄悄着看着自己。
丫头手里拽着个半个山芋,应该是从泔水桶里捡的,孙梓凯一把夺了过来,按进嘴里,嚼得生硬,丫头也没有吵闹,好像习惯了,而孙梓凯也没有停下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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