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孙靠在棕熊的尸体旁,喘着粗气,面色有些潮红。
刚才的经历还在长孙的脑海里回荡,让长孙大脑有些懵,同时又让他有些兴奋。
自己竟然在关键时刻突破了,自己竟然杀了这头棕熊。
在最后时刻,长孙都不清楚事态会向哪里发展,自己纯粹是在死亡的威胁下,被逼得走投无路而爆发出的力量,如果这样的一击仍然不能了结棕熊的性命,那自己肯定便成了棕熊腹中之物。
所幸这次幸运女神垂怜了自己,长孙在心中想道。
长孙用力吸了几口气,让自己激荡的情绪平复,然后起身,也来不及查看自己的战利品,便迅速背起棕熊的尸体往回跑。
长孙这样经验老道的猎手明白,在丛林中暴露出血腥,还不立马离开,无异于是找死。
所以长孙都未来得及对尸体进行处理便带着尸体快速离开现场,前往之前自己准备好的山洞。
长孙进入山洞后立马用伪装物将洞口遮盖,同时在周围洒下硫磺,遮盖住血腥味。
当做完这些后长孙才长舒一口气,开始处理棕熊的尸体。
这么大的尸体想要完整的运回镇子里是不可能的,所以只能将棕熊身上值钱的部位取下来带回去。
长孙显然是这方面的老手,手中换上一把小匕首,三下五除二便将棕熊的皮拨了下来,又将棕熊的熊掌等值钱的部位卸了下来。
长孙干完这一切后,缓了口气,看着剩下的熊肉,感到可惜,自己毕竟体力有限,能带走的只有这么多了,剩下的熊肉只能便宜了走运的野兽。
恢复了一部分体力后长孙也不犹豫,转身便离开,出了洞穴便以最快的速度向镇子跑去,此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再过一会夜晚便要降临了。
丛林的夜晚比白天更可怕,即使以长孙这样经验老道的猎手也不愿意夜晚在丛林中逗留。
当看到镇子出现在视野中时,长孙悬着的心才落了地。
虽然自己在野外狩猎已经很久了,但谨慎的天性让长孙从来没有因为经验老道而大意,反而变得更加谨慎。
长孙走到镇子口,初黎正百无聊赖的坐在家门口的小凳上等长孙回来。
初黎看到长孙回来,立马高兴的冲了出去。
“哥哥,你回来啦,今天怎么这么晚啊?”小丫头看到长孙回来晚了,高兴之余还有一点小抱怨。
“嗯,今天遇到了点小麻烦。不过今天咱们有口福了,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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