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都是他们认识的朋友什么的。”
亚伯心想那可太好了。
正好可以借此机会把一些人炒尤鱼,那样上报纸和电视以后。
别人会更清楚的知道亚伯·史密斯对曼哈顿的支持,对纽约的热爱!
亚伯便不客气地道:
“按照我先前说的那样。要是有人不愿意到“危险”的曼哈顿去工作。那也没问题,那请他们把辞职信交上来吧。”
话说的好听,其实就是直接炒尤鱼的意思。
这里就要说到美国的劳.动.法了。
美国没有“劳.动.法”这种说法,在这边一般是称为劳工法。
它不是一部法律,而是一个法律体系。
因为具体到联邦、每一个州、郡、市甚至城镇,可能都有各自大体相同但细节不同的劳工法。
像在华夏,按照正规来搞的话,公司主动炒一个员工的尤鱼,一般要支付16个月的薪水。
裁员成本极高。
美国劳工法体系没有关于裁员赔偿金的规定。
仅《工人调整和再培训通知法》很模湖地规定了一条:大规模裁员需提前60天与雇员协商。
这里的“协商”,被资本家和公司们用的出神入化。
像亚伯都已经打算好了,这次多少要炒一些人尤鱼。
按照这条法律,严格来说要给60天的工资。
亚伯涨50%,给90天的工资,够意思了吧?
这种解释不但合法,还给人一种非常大方,是个好老板的印象。
但....这份九十天工资的补偿,仅仅只会给底薪,不会包括股息分红、奖金等东西。
而底薪以外的收入,实际上才是大部分华尔街打工人收入的大头。
所以史密斯资本多炒几个人,用工成本真的没那么夸张。
公司成立到现在还一个人都没有炒过,那也太不资本了。
其他公司也一样,只会发三个月的底薪,奖金什么的全无。
趁着这次搬迁总部,要是有人真的不愿意,亚伯当然也不会客气。
这么做一边可以起到立威的效果,震慑内部的员工们。
可以一边用来营造自己看好曼哈顿,热爱纽约的形象。
这对他稍后的计划有些帮助。
亚伯还巴不得员工们多站出来几个,不愿意去曼哈顿上班的呢。
那样就可以多炒几个人尤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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