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操作在各国影视公司很常见,绝大部分的影视翻拍版权并不贵,即便是那些经典爆款贵一些,大不了拉版权所有方入股分钱。
人家版权握在手里没用,拿出来改编可以收钱,何乐而不为,如果改编火了,还能反哺原版。
繁星自己卖,同时也囤了一些海外适合改编汉化海外影视,必要时候可以翻拍。
《剑雨》是武侠爱情题材,虽然谈不上热门,但还是有点搞头的,新线拿来运作一下,至少是绝不会亏本的。
繁星后面算了算,哪怕把曹轩的片酬定为1亿,《剑雨》整部电影成本大概不到1.4亿,累积各方收入,还是可以小赚一笔的。
对于曹轩个人而言,那就是更赚了。
1亿的片酬,曹轩除了给繁星交一笔管理费,然后再缴了税,剩下全都是自己的“纯利润”,还是很舒服的。
相比之下,曾离拍摄《剑雨》只有可怜的100万片酬。
不但要交税,她自己的经纪公司是香江一家皮包公司,当然,这只是对外的说法,实际上是由她的经纪人韩美打理,曾离自己是老板。
也就是说,曾离这点片酬还得给韩美几个人发工资。
她自己也没有其他商业代言或者通告什么的,基本上全靠片酬吃饭。
100万的片酬扣完税,再给韩美他们发一年的工资,以及各种杂七杂八的支出,差不多曾离这部《剑雨》算是打白工,搞不好还要倒贴钱。
当明星当到赔钱,西宫娘娘也算是娱乐圈一景了………
………
曹轩对《剑雨》关注不多,除了每天和曾离联系联系,偶尔拍几个VCR站站场子,其他的时间都在拍《惊天魔盗团》。
当然,还有一件事就是助力2010年南非世界杯。
2007年曹轩前往南非开演唱会时,受到了当地高层的热烈欢迎,当时就有人想邀请曹轩到时来南非世界杯表演。
不过后续等到真正开始施展的时候,发现这件事很复杂。
南非世界杯组委会、国际足联、还有其他各方势力的利益完全不一致。
很多人倾向于找国际大牌,比如曹轩,还有很多人推荐的夏奇拉。
但也有很多人坚持,既然是非洲的世界杯,为什么不用非洲本土歌手,而是找一个南美人和亚洲人。
这事内部分裂的特别严重,后续赞助方、品牌方以及各种合同方也纷纷参与进去。
曹轩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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