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着,从兜里掏出一张大团结,塞给寸头青年,又压低声音补充了一句:“就按十块钱的标准点,我可没得啥子粮票,得你们想办法。”
“十块钱……”
陈安看了冯正良一眼,得多好的菜菜值得这十块钱啊,他连忙叫住寸头青年:“太铺张浪费了,没得必要,随便点一些,能填饱肚子就行,出门在外,哪有这么多讲究。
之前的事情在我这里已经翻篇咯,你们也不要想那么多。”
寸头青年闻言,心头一喜,笑道:“翻篇咯……冯哥,这兄弟说得是,没得必要那么铺张,再说了,远来是客,不管啷个说,我和元谷才是东道主,啷个能让你出钱请客嘛!”
他将那张大团结放到冯正良面前,又转头冲着陈安微微一笑:“那就我随便点了,要不要再来点酒?”
酒?
出门在外,这是个敏感的东西,但一想到冯正良和两人也是许久不见,不喝点说过不去,于是微微点点头:“可以来点,我多的不能喝,顶多二两!”
这二两,远不是陈安的极限,但身上带着贵重的东西,还是少喝为妙,得时时保持清醒。
寸头青年转身去柜台开票,领了那标着菜肴的白铁皮圆片,去橱窗跟厨师交接。
在这时候,冯正良招呼着受伤的疤痕青年坐下,冲着陈安介绍:“妹夫,这是我在北大荒农场当知青的时候,耍得最好的两个兄弟伙,那个寸头,叫戴世云,胸口有疤痕的,叫齐元谷。
我们三个,那是有过命交情的。
伱看看元谷胸口的疤痕,那可不是啥子刀痕,是被狼抓出来嘞。”
陈安细细一看,确实,那伤口看着恐怖,确实是爪痕,除了那条最大最长的疤痕,他胸口上,还有好几条痕迹,只是没那么明显,扭扭曲曲的,像是一条条蜈蚣。
陈安倒也乐于听听他们的事情,也好从中对戴世云和齐元谷多些了解,于是问道:“啷个回事哦?”
冯正良想了想,说了起来:“我第一次遇狼,其实是件糗事……那次,我差点死了!”
冯正良脑门一热,跟着人跑到东北当知青,所去的地方,叫梧桐河套,还是半原始状态,附近都是沼泽,荆棘遍地杂草丛生。
他这人平时里挺跳脱,身体看上去有些单薄,但却是个打篮球的好手,为人也算随和,到也没多长时间,就得到了所在场部不少人的喜欢。
他还酷爱术法,每天干活之余,就喜欢在田间地头拿着小树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