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道夫黑脸:“这叫偷,罗兰。如果他们反应过来,那就叫抢。”
罗兰眨着自己那双像婴儿一样自出生到今天还没犯过任何罪的大眼睛:
“你不是都给吃了吗?”
兰道夫:“…我就吃了一只。”
“处以绞刑的时候,恐怕不止有劫匪,还有他的同伙。”
“罗兰·柯林斯…”
罗兰又捏了一只表皮酥脆的虾扔进嘴里,咔嚓咔嚓嚼着:“我忽然发现萝丝说的没错,不花钱得来的东西吃着,的确比花钱买来的香。”
兰道夫想了想。
那倒是。
又捏了一只扔进嘴里。
两个男人你咔嚓完我咔嚓,嚼的不亦乐乎。再配上巷子里孩子们的阵阵笑声,猫的尖叫,以及身后起伏不定的叫卖声。
远处的卡文迪什只是沉默。
如果不是…
非要…
她绝对!绝对不会和这么没礼貌的人出来!哪怕多看一眼,她都不姓卡文迪什!
“所以,一只猫,有什么意思?”
“我有个朋友,”罗兰把剩下半包都塞给了兰道夫,自己掸了掸油渣:“她喜欢猫。”
伦敦城里又很少见到猫。
不,应该说,鲜少能见到饲养这种无情、冷酷、讨人嫌的动物的人——养狗很普遍,无论是作为宠物狗,还是绅士们用来狩猎的、价格比一万个穷人(连带他们的财产,如果他们有的话)还要贵的专门培育的猎犬。
狗在伦敦的地位,算是动物中仅次于马,价格甚至一度站上首位。
猫?
你会养一只心情不好就要抓伤你、让你染上病,牙齿像匕首一样锋利,吃饱了就骂你或彻底消失不见,总在半夜哀嚎,一宿过后将桌柜上一切摆件全都弄到地上的小怪物吗?
如果会,奉劝你不如生个孩子。
因为孩子起到的作用和猫相差无几——除了他们会讲话,会用人类的语言告诉你:我要吃这个、喝那个,给我钱,给我一个漂亮有钱的女人或一个壮实有权的男人…
然后等长大了,头也不回地和你说谢谢,再见。
除此之外,猫不受欢迎也因为其叫声,以及画家、诗人们用它塑成的艺术里多带有较为隐晦的兴暗示——譬如一副画中躺着个干干净净的姑娘,在她背后,趴着一只正清理自己的白猫…
这样的暗示无疑是不体面的,羞耻且登不得台面的——虽然每个人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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