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28.75%的非唱片收入,0%的线上音乐收入。作为交换,EMI将会获得71.43%的非唱片收入和100%的线上音乐收入。
刚开始,整个音乐行业都在大声嘲笑EMI的愚蠢,但事实证明,他们赢下了这场豪赌。
仅在2003年上半年的六个月内,这家合资公司就录得3500万英镑的毛利润,按照当时的汇率来计算,足足6868万美元,罗比-威廉姆斯大概能够拿到50%,而EMI则可以将另外50%全部收入囊中,也就是说,只用了半年的时间,EMI就收回了21.9%的投资。
要知道,这可是连iTunes都还在发展期的2003年。签下六张专辑长约的罗比-威廉姆斯,随着实体唱片的逐渐式微,未来的分成比例只会越来越少。
罗比-威廉姆斯的成功激励了大批巨星以同样的方式签订合约,最为著名的莫过于2007年麦当娜的经理人盖伊-奥谢里与现场演出业巨头LiveNation达成的惊天协议。
1750万美元的签约金,6000万美元的三张专辑预付款,5000万美元的现金加股票组合,用于获得麦当娜世界巡回演唱会的独家举办权,和对她肖像与姓名的使用权。注意,即使在支付了5000万美元之后,90%的演唱会收入和50%的肖像与姓名使用费,也归麦当娜所有。
这种协议解决了艺人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许多固有难题,在传统的音乐行业框架中,艺人需要同时跟唱片公司、音乐发行公司、演艺经纪公司、演出公司、市场营销公司、公关公司等十多个不同的合作方同时进行协作,每个利益相关方都有他们的考量,也极难形成共识与合力。360协议这种全新形式的出现,让艺人的合作方从十数个减少为一个,大大提高了沟通和工作的效率,也让艺人能更好地实现对个人职业生涯的规划。
而对于签署360协议的公司来说,优势也是显而易见的,他们现在将能完全享有一位艺人所有的演艺收入分成,这能够让公司更加放心地为艺人投入资源进行打造,而不需要担心自己的努力是否会成全了其他游手好闲的合作方。
另外,就像之前提到的那样,能够完整拥有一位巨星的艺术资产,对于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估值和融资能力也会有巨大的提升。
想象一下,如果UTA不仅是安吉丽娜-朱莉的演艺经纪,还拥有她的肖像权、姓名权、衍生商品销售权,那柏汇资本和韩易,还能够以1.9亿美元的价格购入40%的股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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